业务探讨  

会计集中核算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应改进

  日期: 2010-01-07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防止腐败行为等方面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弊端。针对目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缺陷,审计机关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内容、重点、方式方法等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是在审计程序上,从审前调查、下达审计通知书开始,除了与被审单位联系外,还要注意与会计核算中心的协调衔接,需要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真实确切的财务资料;审计结束后,对查出的问题既要听取核算中心的意见,也要提请核算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关注,共同促进被审单位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二是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改变看“一本账”为“两本账”甚至“多本账”。除了审查核算中心提供的账薄外,还应审查收费收缴户(财政专户)的账,以及被审单位自己备用的备查账、明细台账等,注意几本账之间的相互联系,然后进行分析判断,避免监管死角中出现的舞弊现象。

三是在延伸审计上多花时间精力。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更重视延伸审计,增加延伸的工作量及工作力度,以减少审计风险。

四是要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审计。纵向横向对比最有效的方法是借助计算机,审计部门要充分利用集中核算的优势,同有关部门协商,将机关局域网与会计核算中心局域网连接,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柳林县审计局  刘秀棠 高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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