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乡镇除正常经费外,产生了大量的“村级转移支付”、“退耕还林补贴”、“村村通工程”资金等。另外,政府为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发展,巨资投入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形成了不少涉及农村农民的土地补偿、拆迁安置及青苗补偿费用等。专项资金日益增加,由本乡镇统一管理并支付,数额大多超过本单位经费,资金量较大。乡财政所因人手少、业务多,一般只对总预算做到了统一管理,无暇顾及各部各类、每笔每项的支出。导致这部分资金的管理权限相对放宽、控制规范不够,为乡镇挪用挤占留下了漏洞。
建议:
一、上级政府部门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各类乡镇资金的管理;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发放必须宽进严出,支出时乡镇领导只签署意见,乡财政所审核批报;
三、依法加大审计力度,检查时注意乡镇资金账务的全面性。
(临县审计局 武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