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探讨  

对招待费的审计不容小视

  日期: 2007-10-30

近年来,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县直部门单位招待费开支项目众多,有的较为隐蔽,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偷梁换柱,在单位财务账上以招待费的名义报销一些难以报销的开支,达到避重就轻的目的;二是转移支出,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将超标的招待费在下属单位报销,形成招待费的分散支出;三是坐收坐支,有的单位用承包费、管理费等预算外收入直接抵顶了招待费,形成“小金库”资金;四是迂回变通,有些单位每年向本单位的机关事务等拨一定的经费,用于平时招待,而单位财务账上不反映招待费支出。

上述情况,不仅使单位财务信息失真,而且偷漏了国家税款。为此,应切实加强招待费的管理和审计工作,制定相应的措施,使招待费开支趋于规范、合理。 

  (汾阳市审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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