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探讨  

经济责任审计应转变理念,创新工作

  日期: 2007-09-04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应尝试三个方面的转变,一是从“就审计论审计”的传统思维方式向关注领导干部权力和责任的内在联系转变。坚持职务、权力和责任一体化的原则,把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等行使情况结合起来。通过对领导干部“三权”行使和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审计,评价其经济决策能力、经济管理能力、执行经济政策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二是从重视直接审计效果向重视直接审计效果与控制效果并重转变,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自觉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加大任中审计的力度,通过任中防范,离任监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在审计范围上,以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为基础,以经济决策为重点,以经济管理为主线,覆盖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全过程。在责任追究上,严格执法,努力使干部时刻感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是从以违纪违规审计为主向违纪违规审计和管理、绩效审计并重转变,努力探索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和考核用权效果的经济责任审计新路子,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和权力运行结果及效益进行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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