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探讨  

使用合法票据收取不合理款项

  日期: 2007-06-19

审计发现,部分执收执罚单位存在使用合法票据收取不合理款项现象,表现为:一是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取地方政府自行制定出台的收费项目;二是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取国家标准之外的或执收单位自定的收费项目;三是使用一般性收费票据收取专项费用;四是使用税务票据收取各种名目培训费、咨询服务费等。这种使用合法性票据收取不合理款项的现象易掩盖不合法收费的行为,不利于交费单位和个人辨别“乱收费”,建议加强对收费票据的监督,从源头治理“三乱”现象。

 

(交口县审计局提供)

 

Copyright2005 www.llshenj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吕梁市审计局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